千秋学校2014年秋季学期资助工作小结
为了更好地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利益,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资助政策,努力将我市的学生资助工作打造成一项让人民满意的“阳光工程”,我校根据市教育局及仙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普高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精神,操作程序规范,资助资料齐全,全校46000元(61名受助生)资助金全部发放到位。现将我校本次资助工作小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成立专班,明确管理责任
学校认真制定了《千秋学校2014年秋季学期普高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成立了《千秋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学校校长是本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受助学生评定的公正性及资金发放负责。学校德育处(后勤处)是具体的实施处室,分管校级领导、处室主任和经办人负具体责任。要求严格按照省厅要求,落实“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严格按要求评选受助对象。
(一)成立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小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陈传兵为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资助对象评审小组。各年级组长、部份班主任为落实每项具体工作的责任人。
(二)严格按规定要求评选受助对象。
1、受助学生只能从贫困学生信息库里产生。贫困学生库是学生个人意愿和家庭经济实际情况的真实反映,基本涵盖了所有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我校本次61名受助生全部产生于《千秋学校贫困学生信息库》。
2、严格按困难认定条件确认资助等级。我校严格执行《仙桃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确认资助等级。
3、严格按程序评选受助学生。①学校评审小组根据各班入库贫困学生人数,将指标直接分配到班级。②班级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方式,按照特困到一般困难的顺序,对申请学生进行评选。③校评审小组对班级评选出来的名单进行核查,确保了所有受助对象无异议。④评审小组将评选出来的名单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⑤经校领导同意并签名后,学校将拟资助的名单才能公示。
三、积极配合银行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普高国家助学金只能通过普高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学生。我市助学资金的发放工作由中国银行仙桃长虹支行具体承办。我校要按照银行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学生开户、密码重置、资金发放、遗失资助卡补办、打印资金发放清单等事宜,确保了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稳步进行。
2015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