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及
规范高中学校招生的通知
各镇办中心学校,各高中学校,各初中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鄂教发[2015] 3 号)和市教育局《仙桃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招生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仙教基[2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全市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为进一步优化高中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综合考虑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市教育局将省厅下达给我市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各校。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仙桃中学指标分配及录取办法。仙桃中学招生计划1320人,其中仙桃中学自主招生105人,仙桃中学国际班招生计划120人、体育特长生40人,另外1055人具体分配办法:各校初三学生数所占全市报考总人数权重占70%(城区学校总计划再按当年招生计划数分配到校),2014年中考合格率占20%,2014年度综合考核评估占10%,适当倾斜乡镇初中。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2 。
仙桃中学分配到校的指令计划根据各校学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仙桃中学指令计划只录取中考成绩在全市2200名(599分)以前学生,没有完成的指令计划按城区和乡镇志愿分别择优录取。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市教育局今年将继续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规[2011]1号)文件要求,在统一的招生平台上开展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各校要认真研究今年招生形势,了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违规处理办法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高中招生行为。
1、所有录取工作必须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否则,将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2、严格招生计划管理,超计划录取的考生信息将无法录入招生平台;
3、严格市外考生招生管理,无中考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成绩和录取资格证明的不予录取;
4、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为370分,严禁招收370分以下的考生,否则将不录入考生信息,不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5、严禁招收已被他校计划录取的学生,否则不予改录,学生如不到录取学校就读,将被视作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6、正确引导学生填报志愿,建议第二批次志愿填报不要少于两所不同学校,如果只填报一所学校志愿,一旦落选,将只能就读中职学校。严禁初中学校误导学生填报志愿、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学校或个人负责,并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
7、严禁初中学校接受高中学校进校宣传,严禁各学校相互诋毁、违规宣传;
8、严禁委托社会中介和个人招生,严禁各类有偿招生。
四、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市教育局将按照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标准注册上报普通高中学籍,统一实行学号网上注册。对未经招生考试机构录取、超计划录取、招收外县市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五、严禁乱收费。各学校要按照高中学校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严禁收取择校费、选班费等。
六、加大查处力度。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校和个人,经查实后予以通报,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仙桃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