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体卫艺工作年度报告等
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各中小学,各民办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要求,为了做好2015年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和《学校艺术教育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宜提前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应按照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按规定时限向市教育局报送相关材料和统计信息,市教育局将各地各校工作情况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1、各镇、办直中小学校,市直各中小学校,各民办学校编制的《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附件1)、《2015年度体卫艺工作有关数据统计》(附件2),上报时限为2015年11月20日前。
2、各镇、办直中小学校,市直各中小学校,各民办学校在开展学校体育工作自评基础上应填写的《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上报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前。
3、各镇、办直中小学校,市直各中小学校,各民办学校编制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年度报告》,以及在开展学校艺术工作自评基础上应填写的《中小学艺术工作评估自评报表》,上报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前。
4、各镇、办中心学校编制的《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和《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上报时限为2015年11月20日前。
5、由各镇、办直中小学校,市直各中小学校,各民办学校在实施《健康标准》测试基础上,汇总基础数据,按照《湖北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管理办法》,经过统计分析,填报《测试成绩统计表》,上报时限为2015年12月30日前。
6、各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各中小学,各民办学校收集本地本校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组织校园足球、篮球,艺术活动以及健康教育活动等图片(精选5张),上报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前。
二、各地各校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掌握真实情况,实事求是的做好报表填报和报告编制工作。
三、各地各校编制年度报告时,要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和《学校体育年度工作报告办法》的主要内容编制。基本框架分为:总体评价、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效果、常规工作落实情况及效果、主要做法和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2016年的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安排。报告工作中要以“创业要实、谋事要实”的态度,用真实数据反映落实工作的状态和实效,切忌虚话套话。
四、请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盖章后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镇、办直中小学校所有纸质表格和材料全部交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收齐后上报市教育局),电子邮件直接报送指定人。其中:《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体卫艺活动图片(何敏),《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附件1)、《2015年度体卫艺工作有关数据统计》(附件2)、《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中小学艺术工作评估自评报表》、《测试成绩统计表》(王守红)。
附件:1、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
2、2015年度体卫艺工作有关数据统计
仙桃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