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秋季学期学业水平监测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市直各中小学、各民办学校: 
为规范考试组织,提高考试的评价效能,加强对各中小学教学质量的监测,经研究,由市教科院组织我市中小学2015年秋季学期学业水平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1.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或考查)的学科 
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品德与生活(一、二年级)、心理健康、生命安全。 
初中:体育、音乐、美术、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生命安全。 
高中:需要组织学业水平测试的非高考学科。 
2.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的学科 
小学: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其中三至六年级品德与社会、科学两科合卷,同场考试,简称综合科。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其中七、八年级生物、思品、历史、地理同场分卷考试,简称综合科,九年级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取同场分卷考试。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二、考试时间 
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的学科考试(或考查)时间为元月11日至14日。 
市教科院统一组织的考试时间如下: 
1.小学: 
2.  
|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 
 元月17日  | 
 7:30~9:00领卷、分卷  | 
 13:40~14:40一、二年级语文 
15:00~16:00一、二年级数学  |  
| 
 元月18日  | 
 8:20~9:50   三、四年级语文 
10:10~11:30 三、四年级数学  | 
 13:40~14:40三年级英语、四年级综合 
15:00~16:00三年级综合、四年级英语  |  
| 
 元月19日  | 
 8:20~10:00  五、六年级语文 
10:20~11:50 五、六年级数学  | 
 13:40~14:40五年级英语、六年级综合 
15:00~16:00五年级综合、六年级英语  |    
  
2.初中: 
  
|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 
 元月17日  | 
 7:30~9:00领卷、分卷  | 
 13:20~15:20七年级语文 
15:40~17:40七年级综合  |  
| 
 元月18日  | 
 7:20~9:20 七年级数学 
9:40~11:40 七年级英语  | 
 13:30~15:30八年级语文 
15:50~17:20八年级物理  |  
| 
 元月19日  | 
 7:20~9:20 八年级数学 
9:40~11:40八年级综合  | 
 14:00~16:00 八年级英语  |  
| 
 元月20日  | 
 8:30~11:00 九年级语文  | 
 14:00~16:30九年级理综  |  
| 
 元月21日  | 
 7:20~9:20 九年级数学 
9:40~11:40 九年级文综  | 
 14:00~16:00 九年级英语  |    
  
3.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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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年级  | 
 上午  | 
 下午  | 
 晚上  |  
| 
 元月23日  | 
 高一  | 
 语文 
7:30—10:00  | 
 数学 
13:30—15:30  | 
 物理/历史 
18:30—20:00  |  
| 
 高二  | 
 物理/历史 
10:20—11:50  | 
 化学/政治 
15:50—17:20  | 
    |  
| 
 元月24日  | 
 高一  | 
 化学/政治 
7:30—9:00  | 
 英语(含听力) 
13:30—15:30  | 
    |  
| 
 高二  | 
 语文 
9:20—11:50  | 
 生物/地理 
15:50—17:20  | 
 数学 
18:30—20:30  |  
| 
 元月25日  | 
 高一  | 
 生物/地理 
7:30—9:00  | 
    | 
    |  
| 
 高二  | 
 英语(含听力) 
9:20—11:20  | 
    | 
    |  
| 
 元月26日  | 
 高三  | 
 语文 
9:00—11:30  | 
 数学 
15:00—17:00  | 
    |  
| 
 元月27日  | 
 理综/文综 
9:00—11:30  | 
 英语(含听力) 
15:00—17:00  | 
    |   
三、考试组织的有关要求 
1.要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要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一律在本校参加考试,确保考试期间师生安全。 
2.各校要认真组织自主命题学科的考试(或考查)工作,尤其是非文字学科的考查,考试(或考查)结果要记入学生成绩报告单。 
3.对于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各校要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和考试组织工作,严格遵循考试程序,认真抓好监考、阅卷和质量分析等环节的工作,严禁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4.各校要认真进行考试质量分析,学生的考试成绩要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价和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 
5.及时做好考试成绩的数据上传及试卷评价反馈工作。 
四、试卷征订 
请各中心学校、市直(民办)中小学根据学生数,填写好试卷订单(见附件),并于12月31日前发往市教科院电子信箱xtsjky@163.com。教科院于元月6日前在教科院网站发布,请各校按时认真核对,订数统计如有错误请致电教科院行后部邵亚,联系电话:13593930808。 
五、考务工作会 
元月8日上午9:00在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召开考务工作会,请各中心学校、市直(民办)中小学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按时到会。 
考试未尽事宜将在考务会上说明。 
  
  
仙桃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12日  |